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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无人机管理办法解读:微型无人机在禁飞区外飞不要打报告了,轻型无人机真空高度限制在120米以下

发布时间:2026-01-23 03:25:11

动点科技从工信部网站得悉: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立法作业部署,为完成对无人驾驭航空器的依法办理,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安排起草了

《无人驾驭航空器飞翔办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无人驾驭航空器现在我国大致分类为国家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民用无人机,指用于民用航空活动的无人机;国家无人机,指用于民用航空活动之外的无人机,包含用于履行军事、海关、差人等飞翔使命的无人机。又能够依据运转危险巨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其间: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分量小于0.25千克,规划功能一起满意飞翔真高不超越50米、最大飞翔速度不超越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契合微功率短间隔无线电发射设备技能要求的遥控驾驭航空器。

轻型无人机,是指一起满意空机分量不超越4千克,最大起飞分量不超越7千克,最大飞翔速度不超越100千米/小时,具有契合空域办理要求的空域坚持才能和牢靠被监督才能的遥控驾驭航空器,但不包含微型无人机。上述无人机分类数值界定,既充分考虑了当时用于消费文娱的无人机飞翔需求和安全危险,也有利于促进工业健康有序开展。

以下为征求意见全文:

一,关于拟制准则。拟制作业详细掌握以下准则:一是坚持安全为要。把保证飞翔安全和重要方针安全作为立法作业考虑的要点,科学统筹办理与运用的联系,扭住产品质量、挂号辨认、人员资质、运转间隔等关键环节,下降安全危险。二是坚持立异开展。研讨掌握无人机运转特色规矩,学习国际有利做法,着力在分级分类、空域划设、方案请求等办理方法上完成打破,促进工业及相关范畴健康有序开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规范微型、轻型、小型等民用无人机运转及相关活动为要点,查找存在的对立问题,分析症结本源,研提方法方法,起草条款内容。四是坚持管放结合。对不同安全危险的无人机清晰不同办理方法,铺开无损害的微型无人机,适度铺开较小损害的轻型无人机,简化小型无人机办理流程,实在管好中型、大型无人机。五是坚持齐抓共管。依托无人驾驭航空器办理部际联席作业机制,界定功能使命,清楚协同联系,尽力构成军地联动、一致高效、职责执行、和谐亲近的常态管控格式。

二,关于办理目标。无人驾驭航空器一般包含遥控驾驭航空器、自主航空器、模型航空器等。最大起飞分量不超越25千克的遥控驾驭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是当时办理作业的重难点,与模型航空器虽然在飞翔高度、速度、机体分量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在结构、用处、控制方法等方面存在显着差异。模型航空器在出产制作、出售流转等环节一般无需特别要求,各国遍及将其赋予体育部分办理,我国长期以来也采纳相似做法。为此,《征求意见稿》首要规范遥控驾驭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的办理,模型航空器办理规矩授权国务院体育行政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拟定。

三,关于无人机分级分类。国际有关国家遍及对无人机施行分级分类办理。《征求意见稿》考虑到无人机的安全要挟首要来自高度抵触、动能巨细及活动范围,在吸收各国现行分级分类办理方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将无人机分为两级三类五型:两级,按履行使命性质,将无人机分为国家和民用两级;三类,按飞翔办理方法,将民用无人机分为敞开类、有条件敞开类、管控类;五型,按飞翔安全危险,以分量为首要目标,结合高度、速度、无线电发射功率、空域坚持才能等功能目标,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

四,关于微型、轻型无人机分类数值。学习大大都国家对分量小于0.25千克无人机铺开办理的做法,《征求意见稿》将敞开类无人机空机分量上限制为0.25千克且规划功能满意必定要求;吸收国内外磕碰实验效果,结合国内大大都用于消费文娱的无人机空机分量不超越4千克的实践,《征求意见稿》将有条件敞开类无人机空机分量确定为不超越4千克(最大起飞分量不超越7千克)且运转功能满意必定条件。上述无人机分类数值界定,既充分考虑了当时用于消费文娱的无人机飞翔需求和安全危险,也有利于促进工业健康有序开展。

五,关于最大起飞分量和空机分量。“最大起飞分量”概念多运用于有人驾驭航空器,是适航办理作业监测认证的重要目标,许多国家在无人机立法时,直接沿用了这一概念。但由于小型、轻型无人机没有适航要求,不必定能够供给通过官方检测的最大起飞分量数值。为易于办理,《征求意见稿》把“最大起飞分量”、“空机分量”作为轻型、小型、中型无人机的两个重要分类条件。其间,轻型、中型无人机应当一起满意两个条件,小型无人机只需满意其间一个条件。

六、关于飞翔空域。《征求意见稿》针对各类无人机飞翔活动对安全的影响程度,充分考虑国家无人机和微型、轻型、植保等民用无人机的特别运用需求,以飞翔安全高度为重要规范,清晰了微型无人机制止飞翔空域和轻型、植保无人机适飞空域的划设准则,规则了无人机阻隔空域的请求条件,以及具有混合飞翔的相关要求,根本满意了各类无人机飞翔空域需求。

七,关于飞翔方案请求与批复流程。《征求意见稿》打破现行“一切飞翔有必要预先提出请求,经同意后方可施行”的规则,对部分运转场景的飞翔方案请求与批复流程作出恰当简化。微型无人机在制止飞翔空域外飞翔,无需请求飞翔方案;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内飞翔,只需实时报送动态信息;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上方不超越飞翔安全高度飞翔,具有必定条件的小型无人机在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及上方不超越飞翔安全高度的飞翔,只需请求飞翔方案;国家无人机在飞翔安全高度以下遂行作战战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飞翔使命,可恰当简化飞翔方案批阅流程。一起,将紧急使命飞翔请求时限由现行“1小时前”调整为“30分钟前”,为用户供给方便。

八,关于植保无人机特别政策。《征求意见稿》对契合条件的植保无人机给予了特别政策,包含装备特许空域、免予方案请求等。首要考虑:一是植保无人机出厂时即被限制了超低的飞翔高度、有限的飞翔间隔、较慢的飞翔速度,以及牢靠的被监督和空域坚持才能;二是植保无人机作业飞翔,绝大大都飞翔高度不超越真高30米,且作业区域均坐落农田、草场等人口稀疏地带;三是植保无人机作业可进步农林牧出产功率,正日益成为改进乡村出产方法的有用手法。

九,关于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真高上限。轻型无人机以消费文娱为主,将适飞空域真高上限确定为120米,首要考虑:一是航路和固定航线以600米为开始飞翔高度层;二是有人驾驭航空器除因起降、特别使命(作业)以及经同意的特别航线飞翔外,不得低于150米高度;三是统计数据标明,国内轻型无人机飞翔低于120米高度的占比达90%以上;四是大都国家将相似无人机的飞翔活动限制真高不超越1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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